规章制度

《山东畜牧兽医》编辑部人员岗位责任制

发布时间:2015-10-28浏览次数:131

 

 

《山东畜牧兽医》编辑部人员岗位责任制

 

积极参加有关专业的学习活动,深入各系、所、教研室和研究室了解教学和科研动态及趋向。定期阅读有关专业期刊,掌握国内外科技发展现状和趋势,组织和发展新稿源。

通读来稿,对不符合本刊《撰稿须知》要求的文稿,及时告知作者,并要求按修改意见和《撰稿须知》的要求加工或重写。

对符合本刊《撰稿须知》要求的文稿,要仔细准确地选择有关同行专家评审,并根据综合评审意见提出对稿件处理意见。

对已通过评审的稿件,根据审稿意见通知作者修改,对已按要求修改的稿件进行编辑加工。

修改稿件要阅读全文,慎重修改,使文章结构合理,条理清晰,重点突出,文字简练通畅,无错、别字,无语病,无错用标点符号,对公式、符号、图、表、外文大小写。黑白体、正楷体、脚注、参考文献、中英文摘要、关键词等符合规范要求。

及使处理来稿,自来搞投本刊起3个月内,要给作者一个明确答复 (退、修、刊用)。

要认真仔细地做好校对工作,把问题消灭在开印之前。

要妥善处理好审者与作者之间的关系,对作者和审者互相保密,保证审稿意见的客观性。对稿件的审查意见,均以编辑部名义函告作者,避免人为矛盾的发生。

努力学习现代编辑业务知识,提高组、审、编稿的能力和文字水平。

深入调查研究,经常收集读者、作者、审者对本刊的意见和信息,总结经验,及时改进工作,提高办刊质量。

 

20053月制定,201510月第2次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