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畜牧兽医》编辑部职责
一、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贯彻双百方针,遵守党和国家有关编辑出版方面的规章制度,在思想上、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 《山东畜牧兽医》编辑部是编委会的办事机构,负责本刊的编辑、出版、发行及筹集办刊经费等日常工作。
三、 了解各学科现状、发展趋势及本专业科研规划。拟定卷、期编辑出版计划。
四、 开拓稿源,认真组稿,及时刊登有探索性、导向性、创造性,反映本专业科研成果的论文。
五、 办理稿件接收、登记、传送、送审、退稿等手续。
六、 组织领导《山东畜牧兽医》的编辑、出版和发行等工作,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
七、 负责拟定编辑部人员的学习培训计划。
八、 联系编委、作者、读者、印刷单位等,收集意见,总结经验教训,定期向编委会主任委员和编委会汇报工作。
九、 认真执行编委会的决定,负责筹备编委会工作会议,向编委会报告工作并提出议题。
十、 遵守科技保密规则,严防失密和丢失稿件。
2005年3月制定,2015年10月第2次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