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畜牧兽医学会关于文稿登记审阅转递和保管制度
文稿多少和质量好坏是办好杂志的基础,为了保证不丢失和遗漏文稿,特建立此项制度。
一、 文稿不管是寄来还是电子信箱来,有专人负责按年、月、日编号登记。
二、 登记的文稿有专人签发送专家进行一审审阅,一审后再登记送二审,二审通过后发录用及收取版面费通知书。
三、 接到汇款后,查对文稿编号、姓名、款数,开据发票登记寄出。
四、 凡收到款的文稿,转交编辑部签名后再提交责任编辑审阅后,安排版面刊登。
五、 每期杂志打出样刊后,由编辑、编务认真审阅修改后。由责任编辑通审两遍。
六、 凡在杂志上刊登的文稿,出版后,文稿第一作者赠送杂志两份。
七、 全年的文稿,已采用的均按期包装保管,未采用的也要统一保管,以备查询。
八、 二审人员按每期发审稿费,一审年终统计后统一发审稿费。
1998年5月制定,2006年6月修改,2015年10月第2次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