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专栏

学术不端的认定与处理

发布时间:2025-10-13浏览次数:59

《山东畜牧兽医》对学术不端论文的界定依据最新国家标准《学术出版规范—期刊学术不端行为界定(CY/T 174—2019)》,包括剽窃、伪造、篡改、不当署名、一稿多投、代写、代投、重复发表、违背研究伦理等。对于学术不端行为的论文,本刊将严肃处理,追究作者责任,净化学术环境。

  (1)论文初审环节,编辑通过《科技期刊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系统(AMLC)》等多种检索途径对来稿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要求文字复制率不能超过20%,并联合同行学术期刊,杜绝学术不端行为论文见刊。

  (2)在论文审稿至出版发表前的整个环节中,一旦发现有学术不端行为,对稿件立即采取退稿并通知作者相关单位等举措。

  (3)在论文发表并见刊之后,本刊仍具有定期随机对已发表文章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与监督的义务和责任,一旦发现有学术不端行为,将努力协助相关机构进行调查,并对证据充分的相关稿件采取撤稿、通知有关单位、刊登撤稿声明等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