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山东畜牧兽医》编辑部职责

发布时间:2015-10-28浏览次数:96

 

《山东畜牧兽医》编辑部职责

 

 

一、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贯彻双百方针,遵守党和国家有关编辑出版方面的规章制度,在思想上、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   《山东畜牧兽医》编辑部是编委会的办事机构,负责本刊的编辑、出版、发行及筹集办刊经费等日常工作。

三、   了解各学科现状、发展趋势及本专业科研规划。拟定卷、期编辑出版计划。

四、   开拓稿源,认真组稿,及时刊登有探索性、导向性、创造性,反映本专业科研成果的论文。

五、   办理稿件接收、登记、传送、送审、退稿等手续。

六、   组织领导《山东畜牧兽医》的编辑、出版和发行等工作,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

七、   负责拟定编辑部人员的学习培训计划。

八、   联系编委、作者、读者、印刷单位等,收集意见,总结经验教训,定期向编委会主任委员和编委会汇报工作。

九、   认真执行编委会的决定,负责筹备编委会工作会议,向编委会报告工作并提出议题。

十、   遵守科技保密规则,严防失密和丢失稿件。

 

 

20053月制定201510月第2次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