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畜牧兽医学会各种会议制度
大力推进民主办会,确保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依法行使学会章程规定的职权,使学会工作正规化、规范化,需要建立各种会议制度。
一、每四年按时召开学会换届大会。
二、每两年召开一次理事会。
三、每年召开一次常务理事会或理事长扩大会议。
四、每半年召开一次驻泰常务理事会。
五、各专业委员会每年召开一次工作会议。
六、学会秘书处根据需要随时召开办公会议。
在各种会议上首先传达学习上级会议精神和有关文件,研究年度工作计划和有关事宜以及决定有关重大问题等。
2004年7月制定,2006年6月修改,2015年10月第2次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