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山东畜牧兽医学会关于文稿登记审阅转递和保管制度

发布时间:2015-10-28浏览次数:123

 

山东畜牧兽医学会关于文稿登记审阅转递和保管制度

 

文稿多少和质量好坏是办好杂志的基础,为了保证不丢失和遗漏文稿,特建立此项制度。

一、   文稿不管是寄来还是电子信箱来,有专人负责按年、月、日编号登记。

二、   登记的文稿有专人签发送专家进行一审审阅,一审后再登记送二审,二审通过后发录用及收取版面费通知书。

三、   接到汇款后,查对文稿编号、姓名、款数,开据发票登记寄出。

四、   凡收到款的文稿,转交编辑部签名后再提交责任编辑审阅后,安排版面刊登。

五、   每期杂志打出样刊后,由编辑、编务认真审阅修改后。由责任编辑通审两遍。

六、   凡在杂志上刊登的文稿,出版后,文稿第一作者赠送杂志两份。

七、   全年的文稿,已采用的均按期包装保管,未采用的也要统一保管,以备查询。

八、   二审人员按每期发审稿费,一审年终统计后统一发审稿费。

 

19985月制定,20066月修改,201510月第2次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