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山东畜牧兽医学会财务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15-10-28浏览次数:267

 

山东畜牧兽医学会财务管理制度

 

1.学会是法人单位,在银行建立了帐号,责成专人兼管财务会计工作。

2.按照国家会计制度规定,记帐、算帐、报帐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按时结帐、报帐,按时交纳税款。

3.学会帐目有银行帐簿、现金帐簿和开支明细帐薄,每季度结算一次。按规定把原始凭证报销封面,记帐凭证装订成册,有经办人、验收人和领导签字,填好收支库存日报表,报学校计财处监管人员检查验收保管。

4.年终由财务监管人员把全年学会四季度帐目装订成册,把经费收支统计列表保存并交付学会一份。学会按此统计报表上报财务数据。

5.学会财务要自觉接受省民政厅及上级有关单位会计审计监督、检查。

6.要妥善保管会计帐薄、凭证、报表、票据等有关财务档案资料。

19983月制定,20066月修改,201510月第2次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