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通告

关于征求意见和收缴2016年山东畜牧兽医学会个体会员会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1-15浏览次数:120

关于征求意见

和收缴2016山东畜牧兽医学会个体会员会费的通知

各地()、县(区)联络员:

由于全体会员及联络员的大力支持,山东畜牧兽医学会已连续17年被山东省科协评为“先进省级学会”,并获得“学会之星”荣誉称号。《山东畜牧兽医》杂志荣获全国畜牧兽医优秀期刊一等奖和山东省科学技术协会优秀期刊荣誉称号,是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第一批认定的学术期刊。为此,学会向全体会员表示衷心的感谢。

为了进一步改进工作、提高服务质量,为社会多做贡献,新的一年,仍需要全体会员及联络员一如既往的大力支持。现请各联络员、会员努力做好下列工作:

1.  作好2016年度学会先进工作者的推荐工作;

2.  请提出学会工作和杂志编辑工作的改进意见和要求;

3.  请作好2016年度个体会员会费的收缴工作;

请将意见、要求和学会先进工作者的推荐表(从网页http//xmsy.sdau.edu.cn下载)提供给山东畜牧兽医学会(电子信箱:xmxh@sdau.edu.cn);将2016年的会员会费汇总到各地联络员,然后汇到山东畜牧兽医学会(从农行:中国农业银行泰安市泰山区支行 金穗卡号:*******************  焦景旭。从邮局:汇款地址:山东泰安山东农业大学校本部;收款人:山东畜牧兽医杂志编辑部。邮编:271018)。

连续3年不交会费的单位和个人不再免费供应《山东畜牧兽医》杂志。

山东畜牧兽医学会

20161116